重申本府及所屬同仁應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禁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請查照。
主旨:重申本府及所屬同仁應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禁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發生某直轄市政府執行安檢作業,安檢小組疑收下業者餽贈門票,除衍生安檢作業是否確實問題外,並涉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相關貪瀆法規疑慮。
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及同規範第19點:「公務員違反本規範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為維護本府廉能形象,杜絕相關貪瀆弊案滋生,請本府及所屬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
餽贈財物,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如有相關疑義得向本府政風處諮詢。
三、檢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乙份供參。
說明:
一、邇來發生某直轄市政府執行安檢作業,安檢小組疑收下業者餽贈門票,除衍生安檢作業是否確實問題外,並涉有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相關貪瀆法規疑慮。
二、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及同規範第19點:「公務員違反本規範經查證屬實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為維護本府廉能形象,杜絕相關貪瀆弊案滋生,請本府及所屬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
餽贈財物,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如有相關疑義得向本府政風處諮詢。
三、檢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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