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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主旨:修正發布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約聘僱人員考核事項對於機關實務運作及人員權益保障影響甚深,為落實即時考核及不適任人員淘汰機制,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修正按季考核並明定獎懲之增減分數、不得考列甲等條件及免職等內容。復查現行本要點未設甲、乙等人數比例,以致每年考列甲等人數均達96%以上,無法落實績效導向與考核功能,爰
修正本要點。
二、前項本要點、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本縣數位人事服務網/本縣法規/本縣法規及釋例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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