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請查照。
主旨:104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5,000元以下,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2號函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104年5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35646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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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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