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釋示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案函文
主旨:檢附教育部釋示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案函文一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27935號函辦理。
說明:依據教育部104年10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127935號函辦理。
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40127935號.pdf
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401279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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