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湖口高中所詢教師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疑義乙案,經教育部轉准勞動部函復如附件
主旨:有關貴校所詢教師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疑義乙案,經教育部轉准勞動部函復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校104年9月11日竹湖中人字第1041006674號函。
二、檢附教育部104年11月4日臺教人(一)字第1040150324號書函及勞動部104年10月29日勞動條4字第1040081550號函各
1份。
說明:
一、復貴校104年9月11日竹湖中人字第1041006674號函。
二、檢附教育部104年11月4日臺教人(一)字第1040150324號書函及勞動部104年10月29日勞動條4字第1040081550號函各
1份。
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040150324號.pdf
\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040150324號函
勞動部勞動條4字第1040081550號函.pdf
勞動部勞動條4字第104008155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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