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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起試辦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所聘之代理教師,得否辦理敘薪暨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一案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教署依各地方政府意願,自105學年度起試辦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合理教師員額事項所聘之代理教師,得否辦理敘薪暨年資得否採計提敘薪級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88784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87年11月30日台(87)人(一)字第87129048號書函略以,未具合格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不得比照正式教師敘薪及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係代理教師敘薪之原則。爰公立中小學代理教師除未具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尚不得比照正式教師敘薪及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外,餘均依本府訂定之敘薪標準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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