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乙份。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乙份。
行政院105.9.8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pdf
行政院105.9.8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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