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主旨: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中有關三節慰問金之規定,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053161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原函乙份。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