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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新竹縣政府落實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主旨:停止適用「新竹縣政府落實陳情(檢舉)人身分保密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上開要點停止適用,相關保密作為仍依行政程序法第170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第56點、第57點及第76點規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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