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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4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

主旨:轉知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4項晉升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考試院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4月27日公訓字第1060006025號函辦理。
二、旨揭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等4項訓練辦法修正條文、總說
明及對照表已登載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俾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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