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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所簽「公務人員團體保險自費投保專案」於107年度起調整費率為每月280元,另與宏泰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一、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06年12月12日全公協字第1061006800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與新光人壽保險公司所簽訂之「公務人員團體保險自費投保專案」,因保險公司考量過去理賠經驗、計算作業成本等之綜合總損失而調整費率,自107年度續約保費由每人每月199元調漲至280元。
三、該協會考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介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提供之保額最高2萬元或有不足之處,特與宏泰人壽保險公司洽訂「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提供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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