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7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請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說明事項辦理。
一、107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107年7月31日止。
二、旨揭獎勵要點,由學校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再列冊函報本府教育處彙辦,以利致贈獎勵金,各校於名冊報送後發現有漏報情形,將不受理於當年度申請補辦。
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如附件
二、旨揭獎勵要點,由學校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再列冊函報本府教育處彙辦,以利致贈獎勵金,各校於名冊報送後發現有漏報情形,將不受理於當年度申請補辦。
三、「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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