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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新埔鎮北平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8-15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一次公告分次甄選)

一、錄取名額:
1.代理教師1名(育嬰留職停薪缺,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2.備取一名。
二、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 第八次甄選日期:107年2月8日(星期四)
1.報考資格:限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2月9日(五)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八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第九次甄選。)
(二) 第九次甄選日期: 107年2月12日(星期一)
1.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2月13日(二)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九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次甄選。)
(三)第十次甄選日期: 107年2月22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2月23日(五)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十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一次甄選。)
(四) 第十一次甄選日期: 107年2月26日(星期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2月27日(二)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十一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二次甄選。)
(五) 第十二次甄選日期: 107年3月1日(星期四)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3月2日(五)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十二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三次甄選。)
(六) 第十三次甄選日期: 107年3月5日(星期一)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3月6日(二)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十三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四次甄選。)
(七) 第十四次甄選日期: 107年3月7日(星期三)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3月8日(四)上午9時前報到。
(若第十四次甄選已有足額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十五次甄選。)
(八) 第十五次甄選日期: 107年3月9日(星期五)
1. 報考資格:(1)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
或(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或(3)具有大學畢業資格。
2.報名時間:上午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時間:上午10時30分開始,依報名順序進行甄選。
4.放榜及報到日期:甄選當日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新竹縣教育網,107年3月12日(一) 上午9時前報到。
三、其餘甄選內容、資格條件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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