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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3月2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037680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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