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7月修訂版)」
一、配合行政院107年5月18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70041397號函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及附表,訂自同年7月1日生效(註:本府107年5月22日府人考字第1070355428號諒達),爰修正旨揭Q&A(另上載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及國民旅遊卡網站最新消息)。
二.另詳述7月1日後新的國旅卡措施如下 (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修正重點)
(一)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審核特約商店實務作業調整,自行運用額度部分規定公務人員應持國民旅遊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核通過之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予以核實補助,爰修正第五點第一款第二目之一。[放寬至有簽約之各行業別刷卡,至簽約之店家請逕至國旅卡網站查詢]
(二)考量「交通運輸業」與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旅遊業同為觀光旅遊額度之補助範圍,部分交通運輸業特約商店亦提供結合交通及旅遊之商品,為期處理一致性並符合鼓勵觀光旅遊之政策目標,爰第五點第一款第六目增列於交通運輸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二.另詳述7月1日後新的國旅卡措施如下 (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修正重點)
(一)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審核特約商店實務作業調整,自行運用額度部分規定公務人員應持國民旅遊卡至交通部觀光局或其授權機構審核通過之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按刷卡消費金額予以核實補助,爰修正第五點第一款第二目之一。[放寬至有簽約之各行業別刷卡,至簽約之店家請逕至國旅卡網站查詢]
(二)考量「交通運輸業」與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旅遊業同為觀光旅遊額度之補助範圍,部分交通運輸業特約商店亦提供結合交通及旅遊之商品,為期處理一致性並符合鼓勵觀光旅遊之政策目標,爰第五點第一款第六目增列於交通運輸業刷卡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行業別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按其行業別核實併入觀光旅遊額度或自行運用額度之補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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