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7年8月31日修正發布。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8月31日總處培字第10700502045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第3條第1項第2款新增第6目原住民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相關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於新竹縣政府「行政服務網-數位人事服務網-人事法規-法規轉知」下載。
二、本次修正第3條第1項第2款新增第6目原住民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相關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於新竹縣政府「行政服務網-數位人事服務網-人事法規-法規轉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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