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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109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國小部)(初試) 考場規則與注意事項

一、初試考試日期:109年5月30日(星期六)。
二、試場設於3樓八年級教室
三、考試時應考人必須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四、應考人應於考試預備鈴聲響時9:20依座號就座,不得翻閱試卷,並聆聽考試規則。
考試鐘聲響9:30始可開始作答。
五、規定進場時間9:20,應準時入場,未於 9:30 前進入試場以棄權論。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經審核核准之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開始15分鐘內,得准入場應試,逾時不得應試。考試開始後45分鐘內,不准離場。
六、文具自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七、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實明確者,取消考試資格。
八、請自行於試題卷上書寫准考證號碼。
九、不得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作任何標記、或顯示自己身分者,違者不予計分。
十、作答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卷和試題一併送交監場人員,然後離場。答案卷與試題不得攜出試場。
十一、考試結束鐘(鈴)響畢,監場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場人員收題、收卷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卷後強行修改者,則不予計分。
十二、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電子辭典、計算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方地上,不得隨身攜帶。若相關電子設備未關機於考試時發出聲響造成干擾,經查所有人屬實,則筆試分數扣10分。
十三、因本校停車位有限,考試期間本校不提供停車位。


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教師甄選委員會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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