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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北平華德福實驗學校114學年度正式教師甄選考場規則與注意事項

一、考場設於一樓一年級教室
二、考試時應考人必須攜帶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需於有效期限內)正本及准考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
三、應考人可於考試預備鈴聲響8:50進場,依座號就座,不得翻閱試卷, (08:55)聆聽考試規則。 考試鐘聲響(09:00)始可開始作答。
四、規定進場時間(08:50),應準時入場,未於9時20分前進入試場者,以棄權論。
五、文具自備,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六、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任何舞弊行為。試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相互作弊實明確者,取消考試資格。
七、請自行於試題卷上書寫准考證號碼。
八、不得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作任何標記、或顯示自己身分者,違者不予計分。
九、作答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卷和試題一併送交監場人員,然後離場。答案卷與試題不得
攜出試場。
十、考試結束鐘(鈴)響畢,監場人員宣布考試結束,不論答畢與否應即停止作答,待監場
人員收題、收卷並確認無誤後方可離場。交卷後強行修改者,則不予計分。
十一、非應試用品(含發聲設備、行動電話、呼叫器、PDA等通訊器材請關機)電子辭典、
計算機、參考書籍、紙張及個人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前方地上,不得隨身攜帶。
十二、因本校停車位有限,考試期間本校不提供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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