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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苗栗縣頭份市新興國民小學總務主任何〇〇」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王姓臨時人員」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例2則,業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案(如附件),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一、依據本局114年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貪瀆案例,同仁應引以為戒,承辦業務應有正確法律認識,避免誤觸法網,影響機關廉潔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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